English

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职能

1998-03-1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海南伴随着建省、建特区,进行过一场机构改革。中央为海南确定的建省原则是“小政府、大社会”,就是政府机构要精简,面向大社会,加强服务功能,省直接管县,不设地区一层。省政府二十个部门,框架是小的。经过十年的实践,我们感到,政府机构确实运转灵活,审批简化,办事效率高,财政负担轻。最突出的是运行起来比较适应市场经济体制。从海南的实践看,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职能。在确定方案时,要确定政府管什么,但更重要的是确定怎么管。我们过去的机构是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中发展起来的。机构改革不仅组织框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,而且管理方式也要与市场经济接轨。计划经济条件下,政府靠批项目、下指标进行管理,而在市场经济下,政府要以法律、经济等间接方式为主对市场进行调控。在海南的政府中,计划经济的模式、管理方式还有明显痕迹,就是因为还没有解决政府管什么、怎么管的问题,这一问题还没破题,政府机关管不该政府管的事,本级政府管不该本级政府管的事,总要把筷子往别人饭碗里插。从这点说,机构改革从上到下改比自下而上改要好,否则,下边改了,上边不改,许多事情还是避不开旧体制。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构架孕育不出市场机制。这是我们海南实践的又一个体会。(本报记者庄建整理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